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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段距离,夜晚视线也不是很好,但他们的马都是纯白色,而且训练有素,奔跑时不会像劣马那样嘶鸣。”
劳伦说,他是紧跟着团长,从屋子里冲出来的人。
为什么三名骑士,会来绑架马蒂达?
福兰相信,能认出圣武士姑娘真实身份的,在拜伦不会超过十人。
而那些人,主要是安诺新派遣来教会分支机构的主教,如果是他们,根本不会如此行事。
按教廷的风格,那将是整编制的骑士团包围住这个小庄园。
除非……认错了人!
但红雀里,有谁值得他们这么做呢?
“马蒂达穿的什么衣服?”
福兰问。
“和白天一样,但,多了件披肩。”
芭蕊回忆。
“披肩?”
福兰想起了,临走时,姑娘的话——“帕丽斯刚送给我的……”
那双没有老茧,宛若大小姐般娇嫩的手,浮现在福兰的脑海里。
而帕丽斯坐在角落里,显得很紧张,不安地把手搭在膝盖上,十指用力绞在一起,骨节处透着青白。
她似乎注意到了福兰的目光,很小的声音喃喃说,“我……我想,那些人,是来找我的。”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
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
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
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
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
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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