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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舅舅犹豫了。
十六……什么快要十六,她这身体才十四周岁啊!
这时代哪里仅仅是落后,它分明吃人。
在听到这段对话的第二天,叶瑾认真打扫了仅剩下一只鸡的笼子,做了饭,然后在日头高照之前,用炉灰抹花了自己的脸,换了身男子打扮,独自离开了。
就算被山里的野狼吃了,也总比被卖给能做自己父亲的男人,从此生孩子生到绝经强。
既然原身可以一个人来寻亲,那她也可以一个人走出去。
那时的叶瑾想着,日子总不能更糟了吧,然而老天再次告诉她,依然可以。
她在前往县城的路上,遇到了流氓。
当被不由分说按倒在地上时,荡起的尘土迷了叶瑾的眼睛。
有那么一刻,叶瑾已经摸到了藏在后腰上磨得锋利的石片,她想着贼老天真是不做人,那她便也不要做人好了,结果一声呼喝将她从困境中救了出来。
流氓胆子小得很,被人一喊便撒腿跑了,叶瑾将被扯开的衣领拉好,抬起头,只见一个清秀文气的少年正站在不远处,涨红了脸无措看着她。
这便是叶瑾和陆文珏的初遇。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叶瑾想得很好,既然能对着妇孺伸出援手,可见此人人品可以,尤其他在听闻她的经历后,依然顶住了母亲的压力,坚持将叶瑾娶过门。
事实证明,陆文珏的确很好,他性格温和,文雅守礼,虽然读书读得有点呆,但年纪轻轻已中了秀才,算得上前程似锦。
她一度觉得自己否极泰来了。
然而,叶瑾却忽略了一点,家境尚可的陆文珏,究竟为何会执意娶她这个连嫁妆都没有的“农村孤女”
?
盖因他自觉见了她小半边裸出的肩膀,应该负责。
所以第三年,当他被一个卖身葬父的少女脱光了碰瓷时,也会瞒着叶瑾,将那少女偷偷养了起来。
太可笑了,对不对。
要不是那位肚子都大了,为了进门心急使了手段教叶瑾知道,她还傻兮兮被蒙在鼓里呢。
这一巴掌够重,打得叶瑾眼冒金星,也终于让她清醒了。
当局者迷,她被这个吃人的世界吓破了胆,被不知不觉驯化了,竟然想靠嫁人来救自己。
穿越四年,她像个土生土长的女子一样学着侍奉婆母,缝衣织布,并且还计划今年就算好排卵期,生个孩子。
天呐!
上面这个令人无语透顶的不明物,真的是她自己吗?
理智回来的叶瑾只想说,她是傻逼。
好在,一切都还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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