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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
欧绍徇又递过来一瓶水:“先吃两粒,半个小时后你脸上的疙瘩就会消褪。”
原来是治过敏的药。
“真是巧,没想到您车里正好有这种药。
呵呵……”
林知语受宠若惊有点到语无伦次的地步,干笑两声,却见到欧绍徇只是抿唇淡笑,脑海中倏地闪过一个想法。
刚刚他提前退席,不会是给她买药去了吧……
***
在这之前,林知语也坐过陆致宇的车,但却从没有像此刻这样紧张过。
双手局促的不知该放在哪,于是就紧紧捏着手里的塑料水瓶,像是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欧绍徇不知是不是察觉到了,忽然开口打破了车厢里的沉默:“刚刚有没有吓到你?”
林知语知道他问的什么,于是像是乖学生回答老师问题一样:“没关系的。
虽然我和陆总不太熟,但对他的脾气还是知道一些的。”
“嗯。”
欧绍徇低沉的嗓音夹着淡淡的英腔,格外好听:“冯小姐是一个很有野心的女人,而陆总很传统,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起,是需要磨合一些时间的。”
林知语点头,也很赞同他的话。
听穆晴说过,陆致宇和冯琳在一起也很多年了,前任陆太太去世后,他们也没有马上结婚,大部分原因应该是冯琳不肯放弃自己的演艺事业吧。
不过,这倒也不关她的事。
林知语无意间一瞥,视线忽然扫到欧绍徇放在方向盘上的手。
长长的手指,骨节纤细,比一般男人看上去要瘦许多,所以显得就更加削长。
而吸引林知语注意的不是别的,而且男人无名指上套着的一枚款式简单的白金戒指。
没有繁复的款式,而是一枚简简单单的指环,套在男人骨骼细长的无名指上,极为好看。
不知为何,林知语却盯着那枚白金戒指发呆,过了一会儿,她自己都没意识自己说了什么:“嫁给欧先生这样温柔的男人,欧太太一定很幸福。”
欧绍徇没有回答,但脸上愈发扩大的微笑,让身旁的林知语都开始嫉妒起那位神秘的欧太太。
果然,天下的好男人都被挑光了。
连欧绍徇这个极品中的绝世好男人,都已经顶着一个已婚的身份。
两人没有再说话,而这时林知语也注意到车窗外熟悉的景色,回过头有些迟疑的问欧绍徇:“欧先生,这条路我们好像已经绕回来三次了吧?”
生怕会伤害到男人的自尊心,林知语说的极为小心翼翼,谁知欧绍徇却挑唇,大方承认:“不好意思,我不认得路。”
林知语吃惊的张开嘴巴,不认路还主动要求送她回家?
幸好车上有导航,再加上林知语平时坐公车也算是半个地图,二十分钟后,路虎终于缓缓停在林知语公寓的楼下。
“你就住在这里?”
“是啊,住了好多年了。
虽然距离市区有点远,但是地铁公交很发达的!”
欧绍徇浅浅的皱了一下眉头:“但是安全措施也不好,女孩子住在这里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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