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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瓜不紧不慢的给我倒酒,趁他倒酒这功夫,我又仔细的看了看他的手,完全没有任何苍老的痕迹,他指甲剪的干干净净,皮肤白皙红润在灯光下看着油光水滑。
“你到底多少岁了?”
我决定开门见山。
“我也说不上来具体多少岁了,因为我是个孤儿,上一代的蛇信在山里捡到的我,我跟他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他把这蛇信的位置传给了我,他老人家就不知所踪,云游去了……”
丝瓜拍拍我的肩膀,抒发他怀古的思情,我没空搭他的话茬,我猛灌了一杯酒,镇定一下自己的情绪。
“我是个狼孩,野狼喂养长大的孩子,所以不知道老头子捡到我的时候是几岁,这狼群既是我的仇人,又是我的家人,你说奇妙不奇妙。
它们杀死了我的双亲,却把我叼回去抚养,我是喝狼奶长大的。
记忆是很奇怪的东西,我至今清清楚楚记得见到老蛇信的那一天,那天下着大雨,所以狼群在领地里的一个山洞休憩,老蛇信走进洞窟来的时候,狼群就像是被用蒙汗药放翻了一样,没有一只能够动弹,它们的尿从胯下滴落,整个山洞都弥漫着浓烈的尿骚味。
老蛇信穿着双黑布鞋,一领长衫,拿了把油纸伞,慢慢的走到我面前。
那时候我不会说话,我本能的感觉到危险,我露出牙齿向他低沉的咆哮,这是狼警告对手的方式,我在告诉他,他走错了领地。”
丝瓜的神情有些复杂,讲述这些过去的记忆,于他不知道是快乐还是痛苦。
“老蛇信蹲下身子,仔细打量我,他的手闪电般的一伸,我就头上脚下的被吊在了空中,他哈哈大笑,从那天起我的命运就被改变了,我从一个茹毛饮血,在山间狼奔豕突的野孩子,成了老蛇信的接班人。
喝酒喝酒!
干一杯!”
丝瓜的眉毛紧皱,我只好又陪他喝了一杯。
“为什么要选你呢?”
我很好奇,一个什么都不会,话也不会说,只知道嗥叫,用爪子伤人的孩子对蛇信来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老蛇信把我抓回去以后,在附近的青城山找了个道观带着我住了三年,那是苦不堪言的三年,从前在狼群的时候,为了不掉队我要拼了命的在密林间奔跑,被灌木树枝刮的遍体鳞伤,四肢跑的鲜血淋漓,这样算惨了吧,青城山的这三年更惨,他选我是因为我能在狼群中生存下来的坚韧,是因为狼群是最有纪律和等级的动物,更是因为狼群在狩猎中高超的战术和技巧。
也因为在狼群中生存下来给了我远超常人的速度、力量与敏捷,以及下手时候的心狠手辣,绝不会有一丝半点的心慈手软,这道德本就是可有可无之物。
这样的话,他对我的训练有了更高的起点,我是他选中要继承他蛇信位置的人。”
丝瓜脸色渐渐凝重,显然这三年让他痛不欲生,我则想到了我未来的三年,以及老乌贼挂在嘴里的全套菜单,我有非常不好的预感……
“这三年里,我每一天都在试图逃跑,我甚至有一次成功的跑出了五百公里,我想,这回你可抓不到我了吧,我躺在林间的落叶里放肆的打滚,随后高高兴兴的入睡,醒来的时候,我居然又回到了那座道观。
他每天都要用奇怪的药水泡我,想着法子的揍我,学说话口音不标准,揍!
蹲在椅子上吃饭,揍!
躺院子地上晒太阳,揍!
吃饭不用筷子,揍!
偷吃厨房的生肉,揍!
不直着腰走路,揍!
就这样一路揍下来,三年,一开始每天要挨他三五顿揍,揍的我一点脾气都没有了,我也试过要杀了他,我打闷棍,从山里摘毒蘑菇给他汤里下毒,趁他睡觉用菜刀剁他的脖子,我当然没有成功,打闷棍的下场是我被打晕,汤里的毒他毫发无伤,用菜刀剁脖子,他两根手指突然就夹住菜刀,我连拔也拔不出来,要知道我那时候的力气可不比你现在小。
领路蛇信,从来不是易与之辈,我这倒不是夸我自己啊,呵呵!”
丝瓜嘴上的苦不堪言,脸上却带着笑,显然他很怀念那段日子,跟老蛇信在一起的日子。
“这么揍渐渐就把我揍回成了人,他开始教我读书、识字、练武,二十年时间,他陪着我走了二十年的江湖路,我成了六道的领路蛇信,他则飘然离去,这副担子,一挑就挑了百年啊,菜刀!”
老怪物的情绪有些激动,
“你究竟为什么能够这样不老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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