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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馆中偷听了一会儿,韦恩收获颇丰,顿时觉得拥有超强的听力,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不但在战斗中让他拥有更敏锐的感知,不容易被偷袭,就连在生活中,也有种种意想不到的便利。
酒客们虽然只是小声交谈,认为自己在这种喧闹的环境里,不会被周围的人听到。
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附近有一个猎魔人,一个拥有超级感官的超级战士,任何细微的声响,一旦进入了猎魔人的感知范围内,都会被察觉。
一顿饭的功夫,韦恩不但听到了,这段时间维吉玛城中发生的一些大事,市政厅的政策,一伙儿强盗的密谋,甚至还从酒客们的只言片语中,听到了一些关于吸血妖鸟的消息。
大概从一年半前开始,靠近王宫附近的居民区中,就陆陆续续的出现了很多起野兽袭击和人员失踪案件,城市卫队对这些案子总是模糊处理,一直没有抓出真凶,搞得人心惶惶。
直到现在,很多平民都不愿意在夜晚外出,连城中的黑帮和小偷也受此影响,不敢夜间出来做案,治安都因此好了不少。
不过王宫搬迁,新城开始筹建后,很多机灵点的居民也都升起了危机感,萌生了搬家的想法。
如今这个会在夜晚时袭击居民的怪物,已经引起了很多民众心中的恐慌,但因为官方一直在掩盖真相,居民们还不知道,那只怪物的真正身份,是现任国王弗尔泰斯特的女儿。
正当韦恩听得有趣时,一个衣着破烂,浑身瘦巴巴的少年走进酒馆里,环视了酒馆一圈,发现韦恩后,小心翼翼地避开其他酒客,走到他面前,说:
“先生,你的马被人偷走了。”
韦恩闻言顿时眉头一皱,立刻站起身往酒馆外走去。
他推开挡路的酒鬼,掀开大门处的挂毯,来到马厩旁一看,果然,他那匹从托露薇尔那里买来的黑色母马路西法,已经不见了。
周围一些围观的人群都用神色各异的目光,偷偷瞄着他,想要看看他有什么反应。
韦恩表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但心中已经骂开了花。
踏马的,不知道哪里来的毛贼,偷东西居然偷到他头上来,还敢偷他的马,简直是找死。
要知道,一匹好马的价格,换算成奥伦的话,最起码要六百奥伦,这是许多穷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敢在城市中偷马,难道那些城市卫队的人都是吃干饭的吗?
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韦恩心中愠怒,倒也不是很担心,真正贵重的东西都在他的身上,马背上只有一些不值钱的行李和他采摘的草药,还有托露薇尔送给他的那张精灵弓,这倒是个好东西,不能弄丢了。
只不过,这些小毛贼惹谁不好,竟然敢惹一个猎魔人,等一下他就找过去,让这帮混蛋加倍偿还。
这时,酒馆老板老约克也走了出来,他只是随便一督,就猜出了事情的大概,转头看向韦恩淡淡的说道:
“应该是野狗帮的人干的。”
“你不应该骑马来到贫民区,一匹马的价钱在这里能换好几条人命,那些家伙为了钱,可什么都干得出来。”
老约克看了看韦恩手中的钢剑,以及他的琥珀色瞳孔,轻声说道:
“而且现在这段时间,大量外人涌入城中,城市卫队都很忙碌,像这种偷窃案子,你去报案的话,等他们来处理的时候,肯定是屁都找不到一个了。”
“你要么自认倒霉,要么准备一笔钱,或许可以从野狗帮的人手中,把你的马买回来。”
韦恩挑了挑眉,有些好笑地问:
“偷了我的东西,还要让我自己出钱买回来,这个野狗帮胆子不小啊。”
老约克皱着眉看着韦恩,告诫道:
“小伙子,我知道你应该有点特殊的本事,也许还会点剑术,但野狗帮可有几十名成员,都是一些无恶不作的混蛋。”
“他们的老大狗王还会一手训狗的本事,养了很多条恶狗,一般人可惹不起他们。”
“你可不要因为一匹马,丢了自己的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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