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
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
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
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作这类国家。
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
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
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
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
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
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看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
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
,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开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
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
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
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
《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
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
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
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
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
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
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
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
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
看起来黑鸦鸦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
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
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最火爆灵异茅山道术有玄秘,上请三清诛邪祟!少年天师李飞,下山救人,浪迹都市,灭千年僵尸,除东瀛鬼王,斗无常,杀鬼差,保护大校花,清除茅山叛徒,十八层地狱任我游,以道术度一切邪恶,终功德圆满。...
襄阳城下,单身孤骑,惊艳一枪。少室山中,剑问天下,独孤求败。光明之顶,圣火熊熊,飞扬跋扈。紫禁城内,金钱肆虐,天下第一。秦时明月,诸子百家,谁家天下?风云汇聚,洞天破碎,仙剑沉浮。宝莲灯裂,西游梦碎,封神再现。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传奇。一个少年穿行其中,见证了无数的传奇,最终,成为了不朽的传说。本书书友群4139...
他是A市最权势滔天的男人,对她无限宠溺,步步诱婚。原以为遇上他是阴谋,很久以后,她才知道他一直隐藏在心底的真相。她开始了白天甜蜜蜜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虐单身狗,晚上被男人任意压榨的苦哈哈的生活。婚后,爱情的巨轮说沉就沉,惹火的蛮腰说肥就肥。她立志要健康减肥,跑步机上跑了十分钟,便气喘吁吁抱怨道不想跑了,累死个人了!...
肥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
古老的帝国,打开了传说中诸神连接异世界的通道,帝国的精英们正在整装待发,准备征服一个新的世界。剑锋指向世界那一边的北京城,然后,一切就颠倒了过来。现代化工业强国对魔法世界的碾压,一切都是那么合情合理。新的大航海时代即将来临,一片地球一样广袤的世界正在等待着错过了航海时代的中国人前去征服。...
她在逃跑途中,和神秘男人扯上关系。没想到他居然是高高在上,冷酷腹黑,且不近女色的顾凌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