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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罗伯杜卡奥西亚,是钢武帝国册封的三级青铜骑士,目前效力与南方行省莫伦多势力老公爵费尔罗斯福手下!
两年前被老公爵借调他第四儿子费尔特罗斯男爵的鲜花镇做骑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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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待遇对他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平民骑士算是一个比较好的分配了,他的同期,大多都在军中服役时就已经死在对抗兽族的战役当中,少数存活下来的大多也没他这运气被上官看重推荐入骑士学院。
在学院得到特殊秘技锻炼后,罗伯花了三年时间成为了一名正规的青铜骑士,在毕业后他果断选择了当初推荐他的那个上官所在的罗斯福势力效忠,在经过两年磨炼后最终得了现在这么一个差事。
这个差事对于很多刚入伍的热血年轻人来说或许并不是值得期望的地方,毕竟给贵族后代当骑士长虽然清闲却很难再有上升空间了。
可罗伯却很满意,他十四岁入伍,在军中摸爬滚打近十年,一开始成为开拓者的热血早就被磨平了,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是不会明白兽人的可怕的。
兽人,是异族统称,其实有很多分类,比如凶狠的豺狼人和巨大的食人魔,但对人类来说统称就是野兽进化而来的种族。
很多吟游诗人的故事里,都有勇士战胜某某部族兽族首领的桥段,但其实大多都是编的,人类的体格对比兽人有天然的劣势,即便是他这种经过秘术锻炼的青铜三级骑士,想要正面战胜一个食人魔都是非常困难的。
普通士兵正面对上被兽族称为杂碎种族的哥布林都够呛,能单挑豺狼人的在军中都算是了不得的战士了,而面对一个三米多高的食人魔,往往需要一个二十人全副武装的士兵配合小队才有机会拿下。
从初代大帝卡文奥古斯都建国以来,钢武帝国历经七百四十多年,至今没有具备能和兽人野战的能力,即便是当年军事功绩最强的第四代君王格罗姆也没能办到正面和大部族的兽人在野外对战的胜绩!
开拓土地的确在帝国有着相当丰厚的奖励,很多人甚至能靠着这个平步青云,从此踏入有封地的贵族行列,但罗伯却不想去尝试,经历过战争的他非常明白那概率的渺小,每年骑士学院都能毕业上千骑士去北方开拓领土,结果呢?
两三年都不见得能诞生一个贵族,与其去争那么一丁点的渺小希望,还不如急流勇退,找个能养老的工作。
目前的工作他就很满意,鲜花镇是雄城莫伦多势力内环的一个质量优越的小镇,小镇不大,却凭借独有的紫郁金花制作的香水有着颇高的利润,领主虽然有点蠢,几乎完全不懂管理,但好在小镇里都是些有着丰富经验的花农,都十分懂行的知道该怎么最好培育这小镇里最能赚钱的项目,小镇的香水坊和货商都是现成的,让这个公爵大人的傻儿子几乎只需要坐着收钱就可以了!
税收高,领主在对手下的待遇上自然也就足够优厚,傻归傻至少他还知道不苛责自己的手下,这让罗伯非常的满意。
他现在的积蓄其实已经够在大城市买套小屋子了,不过他并不想那样做,这里环境不错,他其实打算就在这里定居,娶一个读过书有点文化的老婆,买一个小庄园,等老了拿不动剑了就卸职过一个小地主的生活。
想想这辈子也就差不多了
于是他最近便在不断的追求当地教堂里负责传授知识的安妮小姐!
对方家里是做香料生意的,家境比较宽裕,所以小时候读过点书,被教堂的老修女请到里面为小镇的孩子们做启蒙教育。
读过书的女孩子,自然眼光要比一般人家的女娃要高一些,对小镇里那些铁匠、花农或者他父母认识的行商都显得不太满意,所以一直独身到了十九岁。
在得知对方信息的瞬间罗伯便知道自己的媳妇已经预定了,这女孩就是他理想模板,至于能不能追到,罗伯并不担心,一个商人家女子,骑士可以说是她能嫁的最高门槛了!
更不要说他这种骑士长了
罗伯长得不算非常俊朗,但也算英武,两米高的伟岸身材很符合许多小姐对英雄骑士的幻想。
那是一个明媚的下午,他成功约到了对方来喝下午茶,来之前他算是准备良久,刻意找了一个优秀的裁缝,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一套修身的衬衫,完美的将自己魁梧而流畅的体型优势展现了出来。
果然,一下午的交谈中,安妮时不时都会偷偷瞄一眼自己那健硕的胸肌,罗伯微微一笑,心中越发自信能拿下对方了。
就在他准备邀请对方去参观自己新买的小庄园的时候,突然一阵高亢的狼嚎打断了这个美丽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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