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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曲折陡峭的山路上,房主在前面领路,时不时回头向周晋珩吹嘘:“这房子真的不错,冬凉夏也凉,你们有钱人不都喜欢这种自然风光吗?放假的时候来住两天再好不过,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哦对了,返璞归真!”
到地方打开门,又换了副面孔,一脚还没踏进屋里就着急要走,生怕撞鬼似的:“钥匙给您放这儿了啊,屋里我找人打扫过了,死人味也差不多散干净了,您要是介意,可以把这里头的家具都换掉,小心点儿,别让城管看到来查违建就行。”
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周晋珩几乎没听进去,房主说的什么死人味他也没放心上。
他是来求证的,求证易晖并没有那么喜欢他。
他对易晖一点也不好,为了人身自由哄骗他订婚,占尽便宜还不知足,由着性子骂过他、伤过他,让他哭了不知多少回,还害他被自己的朋友看不起,被那样折辱、欺负。
他有什么值得喜欢的?易晖是有多傻,被那样对待还喜欢他?
周晋珩挖空心思搜刮借口,以此证明易晖没那么喜欢他。
只要没那么喜欢他,就不会因为他死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走进小屋,把那天因为匆忙没能仔细翻的地方都查看一遍。
椅子上没有东西,木桌上也没有,约一米宽的小木板床上空空如也,目光触及墙角,想到易晖曾坐在那里等他,周晋珩慌乱地别开眼,似乎不去看,易晖就不在那里,就还好好地活着。
木屋只有不到十平,能称得上家具的东西少之又少,更不可能存在暗格之类的设计。
确认窗台里外也空无一物后,周晋珩擦了一把额角的渗出薄汗,刚想出去换换气,转身时脚尖碰到地上的什么东西。
低头乍一眼什么都没瞧见,蹲下来俯身仔细观察,才看到墙边的床底下倒扣着一块木板似的东西。
此处背光,又是藏在床底边角这种隐蔽的位置,茶褐色的木板几乎与地面融为一体,难怪警察都没发现。
周晋珩轻手轻脚地将那木板从床底下拖出来,翻转,正面向上放在桌子上。
重归平静不久的心率再次失衡过速,在他摸到木板上的盖布时。
他又开始洗脑般地做各种假设——或许只是一块用剩下的普通木板,或许这是房主忘了带走的装饰画,也可能是易晖想用它来画这山间的景色,他对风景画向来情有独钟。
周晋珩甚至不想掀开这画布了,恨不得现在就落荒而逃,不去看,就可以当做不存在。
可他不得不看,他想知道易晖去哪儿了,更想确认易晖并没有那么喜欢自己,喜欢到为了自己一个随口的承诺丢掉性命的地步。
稍微平复后,他深吸一口气,捻住布料一角,手一扬,盖布应声而落。
抬眼望去的瞬间,时间仿佛就此停止。
周晋珩想后退,却被钉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呼吸滞住的间隙,有来势凶猛的洪流突破堤岸,闯进他的脑海,将他作下的那些自欺欺人的假设冲垮,一个接着一个,一个都躲不掉——
养白雪花是因为他喜欢白色;
常烧热水是因为他不爱喝凉的;
整天抱着那个哆啦a梦睡觉,是因为那是他送的;
离家出走蹲在百货大楼门口,是因为那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
买这所房子是为了送给他,因为他曾说过喜欢安静,想住到山上去;
被他烫伤手、被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践踏也不生气,是因为真的很喜欢他。
小傻子每分每秒都在拼尽全力对他好,他的“喜欢”
是全世界最单纯的“喜欢”
,只要那个叫周晋珩的人高兴,他就心满意足。
可周晋珩做了些什么呢?
他一次又一次利用、伤害、欺骗这个全世界最爱他的小傻子,在他最需要他的时候将他抛到脑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别人。
连那句“喜欢”
也是他先说的,他怀揣着敷衍应付的心思信口放言,小傻子就当了真,如珍似宝地揣在心里,然后千倍万倍地回报给他,奋不顾身地爱了他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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