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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他的粤语太憋足了。
我忍不住笑喷,我说,我不想要,我就是奇怪,我居然能碰到听gazette的人。
“我都听的,视觉系也很好玩,这不,待会我就去听シド的live。”
他笑起来不见了眼睛,露出稚气的小虎牙。
“天啊,我也是要去听他们!”
我那时激动得有些过分了。
于是同为乐迷,我们交换起彼此的信息来。
后来我们居然发现,不仅年龄相仿,我们还在同一个城市谋生。
只是,我是本地人,他是外地人,他是专科念书,才来的a城,才三四年,本地话学得不伦不类。
我平日都只是单打独斗,并没有混粉丝堆,加之此次的参战完全是临时起意,来到香港后更加是形单影只,虽然最后找到了一起分担住宿费的伙伴,但大家并没有结伴行动。
那天是多得遇到了他,才有人陪我一起排队买周边,排队入场。
排队的时间是那样长,我们也断断续续地聊了不少。
那时我才刚从学校毕业,工作还没有过试用期,因为对社会的不适应,不知不觉中我发了很多牢骚,他却一直配合着我的对话,书比我念少一年,人也比我大一岁,他完全是以前辈的身份挑选着语言和我说话。
既不过分附和,也不一味否定,是个优秀的倾听者。
进入会场后,我已经筋疲力尽了,加之看摇滚演唱会,就是要挤,要跳,要拼体力,我们那排不知怎的,挤着挤着整排都倒在了地上。
他赶紧把我从地上捞起来,干燥有力的手,于我而言是正人君子的、善良的。
因为觉得是种缘分,我就答应了第二天跟他去逛特别的文具店和维多利亚港。
因为告诉了我妈我要到香港去,她还嘱咐我去看看金器,我觉得跟个男人去看金器实在丢脸至极,在维多利亚港一直耗时间都没有去。
但想到妈妈生气的脸,我只好告诉他原委,并想就此和他道别。
“我妈妈要我去买金”
,这话就如同在说“我妈说要赶紧把我嫁掉”
,我无比尴尬。
他起先是表示陪同我也没有所谓的,但经我再次拒绝,他也没有坚持了。
我们留了通讯方式,就分道扬镳。
回到a城我才发现,他约我逛文具店和港口,是想追我。
我们的感情不是日久生情、循序渐进,而是他一开始就毫不迟疑地想要了解我,接近我。
他在信和中心遇到我时,就计划跟我一起去看live;看live时,就计划约我第二天的行程;逛街时,就计划分开后要跟我聊什么,以怎样的频率,聊到什么程度……我也不是笨,在他再三在线上找我后,我就感觉到了他的追求。
我故意拖长聊天的节奏,希望渐渐地,就能淡出他的生活。
毕竟,他离我的理想那么远,他身高不够,学历太低,没有稳定的工作,而且还是个外地人。
但我始终无法在言语上透露这些,来伤他的心,因为日子越久,他越真。
在线上,他是个优秀的聊天对象,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深入浅出,轻松诙谐,我说过的话他都能记住,我推荐的他都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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