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康斯只是一时的感触,没想到伊达居然可以说出这些道理来。
他呆了一下后,问出了他一直想问的话:“我知道你和卡洛都是学识不凡的人,为什么愿意成为我这个凡人的属下?而且是那么尽心的帮助我呢?”
伊达愣了一下,但很快露出了笑容,“相信大人您也知道,卡洛大人是公主派来帮助您的,不过现在就算公主命令卡洛大人回去,卡洛大人也不愿意离开您了。
“而我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最多就是您的亲兵队长,我当然要帮助我的主将啦。”
看到康斯露出落寞的神色,伊达收起笑脸,换上恭敬的神色说道:“属下等人或许拥有一些微薄的能力,但大人却拥有属下所没有的魅力,这也就是属下愿意效忠的原因。”
“魅力?”
康斯迷惑了,自己一个孤儿出身,最近一段时间才学会一点知识的人,拥有什么魅力?
“是的,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大人您淡然处世的性格、漠视金钱美女的心灵、隐藏在内心的仁爱、以及那众生平等的态度,这些都如清流般吸引了属下,属下在您身边可以获得心灵的清洗。”
伊达衷心的说道。
其实他还有一句没有说出来,就是康斯有一种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旁人的能力。
现在的自己跟以前相比,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人。
“呃……”
康斯沉默了,自己有这么好吗?其实自己应该是个优柔寡断、没行主见、只顾自己的普通人啊。
看到康斯沉思着,伊达知道康斯不能接受自己对他的评价,不高估自己是一种好事,但低估了自己则是坏事啊。
看来康斯大人还应该认清自己才行。
伊达决定让康斯自己思考一下,所以向康斯行了一礼后离开了。
良久,康斯抬头长叹:“唉,能够拥有这样的部下,康斯你还真是一个幸运的家伙呢,但我能够成为他们期望中的人吗?”
“你不能,因为你没有机会了。”
一句冷冷的声音在夜空中冒了出来。
康斯听到这句话,猛地扭头朝发出声音的地方看去,只见原木只有他一个人的城墙上,多了一个人,一个士兵打扮的人。
在城墙上的火把的映照下,可以看出那是一个很普通、没有一丝特别之处的人。
要不定他望着康斯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任何感情流露出来,康斯也不会想到刚才那句话是他说出来的。
就在康斯望向他的时候,那个士兵突然冒出一股凛然的气息,然后手一松,任由手中那把长枪倒在地上。
紧接着,只见寒光一闪,他已经抽出了佩剑,慢慢的朝康斯走来。
看他自在的样子,根本不在乎康斯会不会呼叫卫兵上来。
康斯已经看出这个士兵含有强烈的杀意,在那人抽刀的时候,康斯也把自己的腰刀抽了出来。
条件反射的能力,让他一瞬间就进入了警戒状态。
那人看到康斯根本没有流露出任何惊慌的神色,不由露出一丝笑容,停下了脚步,手中的剑斜指地上。
他只是随随便便的站在那里,但是这个姿势让人觉得他可以随时进攻。
康斯紧了紧手中的利刀,没有说话,因为对方这个样子明显表示有话要说,所以康斯静静的等待着。
那人语气平淡的说道:“真不愧是拥有战神称号的将军,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将军遇到刺客时,不是呼喊卫兵,而是摆出战斗姿势的。”
康斯听到这话不由露出一丝苦笑,无奈的在心中叹道:“刺客?原己也到了能被刺客青睐的时候了啊。”
不过,康斯没有问是谁派他来的,只是静静的望着那个刺客。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