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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是脑子被驴踢了才会答应老和尚来当侦探,可能还要兼职保姆。
霍凛想起江叹的原话:“你周末有事没?我临时要出个差,你没事帮我去趟酒店盯个梢。”
“不去。”
霍凛干脆利落地回绝。
他又不是江叹的免费劳工,就算他公司没事,大好的周末他怎么说也得去泡个温泉什么的放松一下。
给江叹跑腿?狗才干。
江叹似乎早就料到霍凛会这么说,从抽屉里抽了份项目计划书出来,“你要是去的话,上次说的那个项目我就投了。”
“真的?”
霍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这项目他已经磨了江叹小半年了,愣是没把这铁公鸡的嘴给撬开。
江叹这条件开得让霍凛还真想当次跑腿狗了。
多大的事值得江总这么豪掷千金呐?
江叹也没避讳,把餐会的事简单说了下。
“不是,”
霍凛乐了,“您就这么确定你家那小兔子会去?”
万一那小服务员带的是别人呢?
霍凛真不知道江叹哪里来的这种莫名其妙的自信。
“谁说我确定了?”
江叹幽幽看了他一眼,“所以我才要帮我去一趟,没见着人你回去就行了。”
“那要是见着了呢?我给你把人绑回来?”
江叹:
他揉了揉眉心道:“你就帮我看着点。”
“靠,江叹,你把我当什么,保姆还是托儿所所长?”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你打算用这个餐会把人钓出来,为什么事到临头又退缩了?”
霍凛这种单细胞二极管生物自然是不会明白什么叫近乡情更怯的。
因为珍惜,所以他舍不得逼迫南槐。
既然对方走得很慢,那他有的是时间慢慢等他追上来。
而且以他对南槐性子的了解,如果他逼得太紧,对方一定会跑得更远。
适得其反。
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他是不会做的。
漫长的等待中,他丢失过很多东西,唯一没有弄丢的就是足够的耐心。
他要看着他的小兔子慢慢认清自己的心意,然后一步一步的,坚定地走到他的面前。
霍凛虽然迟钝,但也察觉到江叹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摆了摆手,重新恢复成原先那吊儿郎当的样子。
“得得得我也懒得管你了,古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今有痴情人为爱掷千金。
既然江总不介意当一回周幽王,那我也受累做一次诸侯,博美人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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