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想要感受法术的强度,最强壮的大傻哼是个比较好的选择,也许还可以去捉弄一下艾丝金。
若是恶臭肌肤法术没有问题,并且他真的可以一直维持着法术,那他倒是可以考虑用虫巢中的材料来加固一下铠甲,从短裤变成半身甲。
族群为主人准备的大洞,本来就类似圣地或是禁地一般,不会有狗头人在附近乱闯,这个黑爪主人却还是选出一个守卫,还赐下神奇的果子让守卫变得更强大,明显是不喜欢被打扰,也许还是个喜欢睡觉的家伙。
鲁格还真想看一看,那个神奇的果子把大傻哼变成一幅什么样子。
若是黑爪主人不在,他不介意用法术温柔的放倒大傻哼,然后进洞里逛一逛,看一看黑爪圣主还有没有存货。
其实最好的情况就是这位黑爪圣主出去狩猎,独自把大傻哼留在那里。
一个又一个路口。
他脚步时快时慢,走了许久,已经有点开始自我怀疑。
越走下去越是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迷路。
一位会迷路的巫师学徒,着实是有些丢人。
他一时想到了巫师学徒的魔宠。
据说魔宠都有记路的能力,原本人们成为巫师学徒后都会在第一时间去挑选一只伴生魔宠,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已经很少有兽王巫师之外的巫师去契约魔宠。
起因便是兽王巫师道路的崛起,在早期有人开发出一种针对性的,只要捉住对方魔宠,就能隔着遥远的距离伤害魔宠主人的法术,甚至直接让契约另一边的巫师身死。
第十章狗与不速之客
兽王巫师自然是找到了克制化解这种法术的办法,但其他道路上的巫师却不会为此大费周章,甚至要浪费一个法术位,同时也不想让自己有个致命的漏洞,久而久之也就没有普通巫师去碰伴生魔宠。
他觉得自己可以契约一个别人看不见或者是难以抓到的伴生魔宠。
忽然,他闻到一股奇怪的气味。
似乎是狗头人。
而且不止一个,从这里刚走过不久。
心中顿时有了底气。
他走过几个岔路,还在辨别方向,只见远处跑出几个比他高大的狗头人,他一时欣喜大步迎上去,对方同时也看到他,也叫唤着跑了过来。
通道里有更多吵闹的声响传来。
距离不断拉进,他注意到对方身上简陋的衣物,还有手上劣质丑陋的铁器。
他心中一动,立刻反应过来。
这是狗头人,但绝不是该出现在这里的狗头人,这些家伙根本就不是他们族群里的那些穷酸货色。
同时灵性之光感受到了这些狗头人身上对他的浓重恶意。
驳杂气味的另一个源头出现,斜刺里突然杀出来一群提着短矛的蜥蜴人。
似乎双方之前就在交战。
蜥蜴人占据着绝对的数量优势,虽然狗头人们都很强壮还有趁手的铁器,但还是眨眼间就死伤一半。
他判断这伙蜥蜴人就是近期总越界的老邻居。
而狗头人则来自很远的地方,并且是一个强大的部族,至少他们手里有矿可挖。
两伙不速之客竟然在他家里打了起来。
主角穿越到了清末,带着一个猎杀面板。为也生存,也为了在这个内外交困多灾多难的时代尽份绵薄之力,唯有对敌对人物一一猎杀…...
...
无限夺舍,人称肾虚公子!言出法随,人称帝国首富!坏事做尽,人称鬼面郎君!贱名远扬,人称无极贱圣!数着自己头顶上的无数称号,何鑫无奈摇头。如果你有我的金手指,头顶的称号估计会比我多出一大堆。本书无敌文,注意!圣母不要进来了!书友群459722730...
激情和热血是本书的主旋律!他,身世成迷,被国家所弃。她,美艳聪绝,却红颜多舛。令西方黑暗世界闻风丧胆的一代‘杀神’‘回归都市,成为天才美女总裁的贴身佣兵,是命运的安排,还是人为的设计?陈奇左拥右抱美女成群,挥手搅动都市风云,轻松纵横四方无敌。...
河神三选项,项项皆逆天。黎酬通过一个近乎于扯犊子的方式穿越了,随身还带着一尊河神。当他十五岁那年河神第一次觉醒的时候,黎酬知道自己原来并不是废材流的苦逼男主角,而是一个系统流的快乐小挂逼。而自己身处的这个以武为尊的天元大陆,无疑是一个最适合挂逼玩耍的舞台。从这一天开始,黎酬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天道酬勤,神...
武道极尽,一念可碎山河,挥袖可断万古!少年林炎跌落天才之位,历经千辛万苦,终获九脉化龙决,崛起于微末,战八荒,压天骄,独掌乾坤。纵使前路有至尊拦路又如何?凭我手中三尺青锋,杀出个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