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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拂离开了洛阳城,走在黑地里,闻到了糙地上的牛屎味,糙上的露珠味,精神为之一振。
菜地里的土地庙她已经住腻了,正想到别的地方去。
那座土坯筑成、墙皮剥落的小庙正在她心里变成杨府的后花园,那地方我们已经说过,是石头筑成的,反she着阳光,惨白一片,在她看来是死气沉沉的。
她时刻准备从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逃出去,就如植物的种子随风飘走,换个地方开始生长。
我也想变成头顶秃光光的犹太教授,忍受一下法国人的傲慢;或者到香港什么大学里去当个长了啤酒肚的教授,不尴不尬地讲几句带粤语味的英文。
我甚至很想变成红拂,穿着被露水打湿了的百褶裙在糙地上走路,透过自己的发香闻到李卫公身上浓烈的汗臭味。
不管是什么人,都会感到时光在身上流动,受到这种启迪之后,自己也想像风中的芦花、水里的浮萍一样流动。
但是我把这种流动深藏在心底,不让它表现出来。
在表面上,我像虬髯公一样木讷、可以信任。
我也不想当什么头儿。
做为一个普通数学教师,这样就足够了吧。
第六章
本章内作者提到了他年轻时当司务长的事。
正如“司务长”
这个名称所提示的那样,那时候他常常拉着一匹老马,在乡间的小路上行走,给大家采办伙食。
假如不是满脸苦相,骨瘦如柴,那个时候他有点像好兵帅克的模样。
他和帅克还有一点重要的区别,就是假如没有了啤酒,帅克会干渴而死。
而只要河沟里还有水,王二就不会渴死。
一
本书的这个部分是关于我自己的,可以拿它和李靖、红拂的事作个比较。
我住在一座高层建筑里。
这座楼是绿色的,楼前面有一小片枯黄的糙坪,糙坪边上还有些怪头怪脑的器具。
假如你乐意相信的话,那是给小孩子玩耍的滑梯和木马,但是小孩子切不可坐上去,否则就会弄上一屁股土,假如他的屁股还完整的话——我这么说,是因为滑梯上有好多翘着的竹片,那些竹片都很锋利。
这座楼还有黑暗的楼道和亮着荧光灯的电梯,这个电梯常常把我提升到第十七层;然后我就在破自行车和包装纸箱里夺路而行。
这种经历常常使我自以为是毕加索或者是别的什么画家,在画廊里展出我画面杂沓的画。
在楼道里我经常闻到炸辣椒或者是烧黄花鱼的味道,但是和我住的那套房子没有什么关系。
我们的厨房里灶台上积了厚厚的土,因为已经是夏天,用不着烧开水。
我喝自来水,和我同住的小孙也喝这种水,虽然听说北京的水很硬,喝生水要得结石症。
有时候她裹在一件睡袍里,两眼发直地坐在过厅里,有时候则穿着西服裙子和白衬衣,脚上穿着高跟鞋。
这取决于她是不是要出门。
我就住在这么个地方,晚上点一盏八瓦的日光灯,想着怎么证明费尔马定理,不知不觉就活到了四十—岁。
这个地方和泥水满街的洛阳城,和黄土碾成的长安城没什么两样,都是合情合理的一个地方。
我说过,我在与小孙合居。
合居仿佛是一种暗示,指出我们俩之间要发生性关系。
凭良心说,我对这种卑鄙的暗示不能安之若素。
它使我想入非非,夜不能寐。
虬髯公和红拂合居时就比我强,虽然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但是毕竟是强。
小孙是个高个女人,有时候梳马尾辫,有时候梳披肩发,这些都无关紧要,反正是那些头发。
假如她要出门去,就穿上白衬衫,西服裙子,这样腰就显得比较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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