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新都作为冬木市近年大力发展的地区,在商业化方面逐渐普及到了每一个角落,像咖啡厅这样的地方已经不算罕见,但是在冬木市呆过有段时间的间桐雁夜却很少去,理由也很简单,没那个闲心罢了。
可是这几天,他开始频繁出入这些场所。
因为,那个带走樱的家伙应该就住在这附近,只要是人类就一定要许多生活需求,包括吃喝住行甚至某些特殊方面的需求,考虑到作为御主的最基本的常识,那人极有可能出入于这种规模不大的场所,既然如此只要呆在这附近迟早就能碰上。
不过话是这么说,间桐雁夜至今还是不能理解,那个人为什么会盯上樱?
“——可恶!”
间桐雁夜紧咬牙关,右手重重砸在了桌子上,虽然差点把咖啡打翻,不过更惹人注意的还是这突如其来的重响,旁边座位上的人都纷纷吓了一跳,很快引来了店员。
强压下胸腔的烦躁冲动向店员解释是自己不小心之举,间桐雁夜付完钱离开了咖啡厅。
再等下去也是无意义,刚刚的举动应该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果然是太冲动了。
推开门一瞬间迎面吹来的冷风让他的脑袋稍微冷静了一点,仔细想想他连那个人的基本信息也了解得不完全,只是从女仆的口中得知的一些外貌的情报,但也不排除伪装的可能。
年轻的东方人,长得挺好看的,穿得是普通的连帽长袖加牛仔裤,毫无特征可言。
不过想到对方是魔术师,那这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这对间桐雁夜来讲又是一个坏消息。
缺乏效率和计划性的行动愈发令他感到烦躁不安。
不仅不知道对方找上樱的目的,而且连对方的身份都不清楚,这样下去就算得到了圣杯又如何?
该死的——间桐雁夜忍不住暗骂一声,原本被他寄予厚望的从者此时却派不上任何用场,因为带走樱的是魔术师而不是从者,无法揣测其行动规律,也无法利用从者的气息感应去搜索。
毕竟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傻的御主都不会让自己的从者暴露气息。
如此一来,他的行动完全可以说是碰运气。
抱着那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期待能碰上那个带走樱的家伙,然后让berserker杀了那家伙把樱找回来。
说起来,关于这件事说实话间桐雁夜的也有不少疑惑。
先不提对方为什么会找到樱这个问题,重点在于为什么对方能这么轻易的就把樱带走?
那个老妖怪居然一点动作也没有,这实在太可疑了。
哪怕问他原因,得到的是‘对方有从者在身边,出于魔术师的理智考虑决定以保全自身为主’的回答,他也不相信那个老妖怪什么都没做,只是眼睁睁的看着对方把樱带走。
这以老妖怪活了这么久的岁月而言,这也太过简单了不是吗?
怀抱着各种疑惑,间桐雁夜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徘徊,无神浑浊的双眼冷冷扫视着街道两边的行人,同时也尽可能的让自己看起来像是普通的落魄街头的流浪汉。
虽然随着商业化的普及,新都表面上看起来越发繁荣,可是相对而言,角落的阴影也越发浓重,街头小巷也经常出现一些失业的流浪汉,被社会排斥抛弃的下等者。
找不到生存的目的,只是依靠着本能苟延残喘的活着,这和现在的间桐雁夜不是很像吗?
不过,他只是失去了生存的目的而已。
所以,必须要找回来,不管付出什么样的牺牲,哪怕在前方等待自己的是永无尽头的永劫审判,也得把她,把樱找回来。
胸腔像是塞进一块烧得通红的铁一样,痛苦得同时浑身充满了火热的意志。
然而,就在这时——
“你就是间桐雁夜吗?”
毫无征兆的声音,冷淡又柔和,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外冷内热这个词。
秦洛版四年前,秦洛与神秘女子一夜春宵,女人杳无踪影四年后,秦洛听说有个女人的儿子是自己的小翻版,秦洛气势汹汹的带人杀过去,打算抢也要抢回儿子,结果黎非豪气拍下儿子,给我一百万,儿子归你!秦洛这么简单?说好的我抢儿子你死也不给,女人,给我按套路来!黎非版秦洛拍下一百万,去母留子,黎非想,好,今天你对我弃之不理,明天我就叫你高攀不起结果后来的后来,秦洛天天捧着户口本跟着黎非的烧烤摊,跪求领证。老婆,再不领我们姑娘又要黑户了!嗯,最后是真特么香!...
他曾是威震四方的护国神医,却因亲信背叛丧失记忆,成了个吃软饭的傻子。五年后,却因一场意外恢复记忆,且看林啸纵横都市,弘扬医道,拳打纨绔,脚踩二代!...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徐青本是一位率性冲动的平凡少年,一次不平凡的际遇让他的双眼拥有奇特的能力,从此他的生活发生了不可思议的改变,财富唾手可得,赌坛王者横空出世,纵意人生,笑傲都市江湖!...
穿成农家好吃懒做,丑胖自私的反派小姑子,住的差,吃不饱,声名狼藉,白瑾梨表示压力很大。还好极品亲娘宠她,包子哥嫂听她话,侄子侄女拿她当老大,又有空间在手,发家致富,改变自己,和谐全家妥妥的,只是这个刚出现就险些被她害了的男人为何看着怪怪的,一开始想杀她,后来天天想跟她在一起?重生后的林沉渊满心困惑他的媳妇不是很差劲吗?为何现在如此优秀?这是一个穿越女遇上重生男,最后相濡以沫,白头到老的甜宠文!...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