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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爷子亲自操刀,剖开了鸟喙的软体部位,淌出一股金黄璀璨的真血。
忽然,那血液竟化作一团金芒,一只巴掌大的天鹰呈现,浑身金光,栩栩如生,对天鸣唳。
“真是好东西,这真血药性极强,果真不比那地龙差!”
操刀的老爷子开怀大笑,快速拿过一个木罐将那鹰血收了进去,牢牢封住罐口。
“首领,这头天鹰的利爪也是好东西,说来也巧,我们寻到它时双翅各有一个大窟窿,奄奄一息,不然真收拾不了。”
一个壮年男子道。
李伧点了点头,道:“你们运气真的不错,这种情况真的不多见,它利爪打磨多年,距离成为灵物只有一线之遥,如果正面碰上你们怕是要遭,它胸膛鸟毛长相极好,你们小心的破开,心头血也是难得的补血宝药。”
“赤焰树主枝干真的坚韧,砍了这么多下都砍不断啊。”
“它体内那朵灵火窜出来的时候差点给我烧着了,还好我保持警惕!”
“这些都是好东西,你们这些小屁孩小心点,别碰那些木罐,打翻了有你好看!”
村民们满心欢喜,脸上洋溢着笑容,神采奕奕。
只有一群孩子全都一缩脖子,一溜烟的跑开了,因为他们知道,这些所谓的宝药、骨药大半都会用在他们的身上,每次大丰收让他们又爱又恨。
直到一小时后,凶兽与妖植上的“宝药”
才被采尽,村长与几位老人点了点头,收走了那些木罐,拿去处理。
木罐乃是妖植主枝干制成,擅于保存,长久不衰。
“这么多猎物,真是难得,一会腌制一部分,然后熏烤、制成肉干,另外一部分留着今晚吃大餐。”
经验颇丰的老人开口说。
如此多的尸体堆在一起跟小山似的,全村人很多天都吃不完,如果腐坏了实在是一种浪费,这对于食物经常短缺的他们来说是绝不能容许。
各家各户的妇女开始上前分肉,皆带着真心的笑容,早先担心外出的男人,现在不仅都平安回来了,收获还这么丰盛,这简直是上天最好的恩赐。
各家各户的女人将肉放在木罐中保存在家里,动身前往村中心的空地,着手开始准备篝火盛宴。
这是丰和村一贯特有的传统,每次狩猎带回来的猎物足够多时,都会举办一场篝火盛宴,以此来稳定人心。
半个时辰后,一个巨大的篝火架在村中心,一口口铁锅散布在空地上,锅中阵阵肉香散开,里面熬炖的肉块都快要烂了,让人食指大动,孩子们早已饥渴难耐了,摩擦着双手,喉咙不时滚动一下。
而架在火堆上烤的地龙肉也开始变得金黄油亮,在往下滴油脂,落在火堆中哧哧作响,火变得更旺盛。
“大家开吃吧!”
村长笑呵呵道。
话音落下,村民们开始动手撕肉,咬的满嘴流汁,胃口大开。
“娃子,这是地龙肉,多吃一些你会变得更加皮糙肉厚,快吃,这可是难得的珍肉啊。”
“臭小子多吃点,这可是天鹰的肉,吃得越多你的力气就会变得越大!”
各种凶兽成为了村民们晚间最丰盛的食物,诱人的肉香弥久不散,阵阵欢笑声传出白幕,整个村子一片喜庆。
……
昔有一族,名为昱,其佑灵为人所景仰。
一日,寻其灵于宗祠,见其凋零,众人惊惶失措,族人难安,遂有一人将肉掷之于前,群众大惊,络绎不绝找寻。
宗子心怀忧愧,遂拜首谢罪,少顷,佑灵彰显,无徵无端,欲知内情,只闻灵言:“吾既往不咎,不寻其罪,望此举繁多。”
自此,昱族常以血肉祭祀神只,外族不知。
经年月累,昱族兴盛,占据天下一方,无人可敌。
——《洪荒书遗·辟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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